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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伪劣商品的性质和危害,销售者必须达到何种认知程度才构成“明知故犯”?

大律师网 2024-04-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本文旨在探讨销售者对伪劣商品的性质和危害的认知程度,以判断其是否构成“明知故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销售者需具备明确、具体的认识,即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为伪劣品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仍故意为之,方能认定为“明知故犯”。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一法律标准,并引用相关法规作为依据。

对伪劣商品的性质和危害,销售者必须达到何种认知程度才构成“明知故犯”?

1. 明确知悉商品性质:销售者需明确知晓其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伪劣商品。这意味着销售者对商品存在以下问题有确切了解:(1)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或明示的质量要求;(2)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或者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3)假冒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销售者对商品存在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问题的了解,构成了对其性质的“明知”。

2. 充分认识到危害后果:销售者不仅需要知道商品为伪劣品,还需理解并预见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这包括但不限于:(1)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2)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误导消费、欺诈消费等;(3)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公平竞争;(4)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负面影响。销售者对这些潜在危害有清晰、具体的认知,构成了对危害的“明知”。

3. 故意销售行为:在明知商品为伪劣品且可能带来严重危害的情况下,销售者仍坚持销售,即构成了“故犯”。这种行为表现为销售者主动选择忽略其对伪劣商品的认知,故意实施销售活动,意图获取非法利益,放任或积极追求危害后果的发生。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 《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种犯罪行为主要包括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者以假冒伪劣的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刑罚的轻重主要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人员伤亡等因素。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予刑事处罚。对于未达到五万元的,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构成此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请注意,具体的刑罚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决。

销售者构成“明知故犯”销售伪劣商品,需满足三个条件:明确知悉商品为伪劣性质,充分认识到其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以及在此基础上故意实施销售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呼吁所有销售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同时,消费者在遭遇伪劣商品时,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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